关于对 2024 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所内各部门:

为更好的发挥省科技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充分挖掘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对 2024 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参加 2023 年度省科技奖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如在后续研究开发活动中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提名。

二、实质性进展相关说明(限1页)及客观佐证关键页(限3页)无需上传系统,仅需提供纸质版,并附提名材料后一并装订提交。

三、如有意向申报,请于1月23日前提交公示材料(附件1)。材料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liuli@iae.ac.cn。具体申报事项详见第一轮通知:/gb2019/xwzx_156509/tzgg_156516/202412/t20241223_7508811.html。

四、联系人:刘丽 83970315  liuli@iae.ac.cn

科技处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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