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沈阳市科技人才有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着力带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依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兴沈英才计划”科技人才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沈科发〔2024〕10号),现将2024年沈阳市科技人才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项类别

本次安排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高端外国专家资助、国家“高端计划”外国专家配套奖励、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等专项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仪器装备,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2.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原则上在项目实施期内在职,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4.同一项目或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人才专项。

5.同一项目或内容雷同的项目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不得再申报市科技人才专项。

各专项特定申报要求,按照申报指南附件要求执行。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时至2024年10月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因限项要求,研究所将在10月8日前按照市科技局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等必要流程,专家评审或将采用现场PPT答辩形式,请各位申报人提前准备PPT(5分钟),做好答辩准备。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程序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科技成果转化补助专项实行线上申报,各专项申报人、单位可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zp.kjj.shenyang.gov.cn)进行申报。高端外国专家资助、国家“高端计划”外国专家配套奖励专项实行线下申报,申报人可在平台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有关申报附件。

(一)线上申报专项

1.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账号注册,经单位管理人员对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进入“科技人才项目管理”模块,按相关专项的指南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模板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

(二)线下申报专项

申报负责人按照各专项指南要求,在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zp.kjj.shenya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有关申报附件,按时报送至负责处室。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相关专项申报指南或要求,准确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申报。

2.线上申报项目,项目申报期间,申报人应及时关注项目形式审查状态信息,并按照形式审查反馈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按时提交;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截止后,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线下申报项目应按照指南规定的时间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按照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项目补助资金视专项资金总额度情况统筹安排。

六、联系方式

1.申报业务咨询

科技处   景红双

电话:83970317    13840039267

2.平台技术咨询

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

电话:18900923879。

                               科技处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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