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22号)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11日(含)20231231日(含),在全球排名前200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博士毕业高校排名情况以其取得博士学位年度TIMES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ARWU排名公布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其中,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需具有2以上经历。  

  、申报材料  

  1.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年度大学排名材料;  

  2.博士后出站相关证明材料;  

  3.聘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奖励政策  

  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给予30万元奖励。  

  、管理、考核及评估  

  (一)实行目标管理。博士后获得奖励后,要签订管理合同,明确工作目标、预期成果、违约记录等内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合同期3年,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合同期原则为2年(以实际出站日期为准),合同期内原则上工作不能调离辽宁。  

  (二)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获奖励博士后所在单位负责,每年初将上年考核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实行期满评估。合同期满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期满评估,主要评估博士后工作业绩、科研创新等,评估情况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退出机制。博士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助,退回全额奖励资金:  

  1.非特殊原因,合同期内工作调离辽宁的。  

  2.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等科研诚信问题的。  

  3.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适合奖励行为的。  

  对存在23项问题的博士后,今后不得参评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对失信违规的个人及单位,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报要求  

  有意申报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zhangshirui@iae.ac.cn,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张世睿 高振蕊  联系电话:839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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