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所党委、纪委将组织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党支部委员(纪检委员必须参加)、机关中层人员、管理关键岗位人员。
二、参观及发车时间
参观时间:2023年11月6日下午(参观约1小时)。
发车时间:下午14时。所里统一坐大巴车,不许自行驾车前往。
三、参观要求及须知
1.请准时乘车,严格遵守参观活动的纪律要求。到达展览馆后,听从统一指挥。参观结束后,统一乘车返回。
2.所有参观人员进入展览馆前,按照要求将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以及手提包、手机、水、饮料等物品留在车内或自行处理,不带入展览馆内,并主动配合展览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3.严格遵守参观秩序。所有参观人员保持服装整洁;进入展览馆后,由参观团队负责人组织参观人员在展览馆序厅面向大屏幕站好,观看引导片,然后跟随讲解员进行参观。如遇突发事件,参观人员按照应急标识、广播和展览馆工作人员的指挥迅速撤离。
4.严格遵守参观纪律。参观过程中做到文明参观,爱护展品、展板以及其他设施设备,不触摸、敲打、踩踏。严守保密纪律,参观时不拍照、不录像、不录音。跟随讲解员引领,不擅自离队,保持安静严肃,遵守参观秩序。参观全程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四、报名要求
此次参观须提交参加人员名单,请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参加人员名单于11月3日前提交党群办。
其他有意参加者,请与党群办联系。
联系人:叶汉峰
电话:83970311
邮箱:yehanfeng@iae.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