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7月28日截止)

  按照《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22号)有关要求,现就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11日(含)20221231日(含),在全球排名前200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签订3年以上全职聘用或劳动合同)。博士毕业高校排名情况以其取得博士学位年度TIMES大学排名”“QS大学排名”“USnews大学排名“ARWU排名公布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其中,在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需具有2以上经历。 

  、申报材料 

  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 

  1.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年度大学排名材料; 

  2.博士后出站相关证明材料;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4.获得博士学位当年,毕业院校在全球排名前200的证明材料。 

  、奖励政策 

  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给予30万元奖励 

  、管理、考核及评估 

  (一)实行目标管理。博士后获得奖励后,要签订管理合同,明确工作目标、预期成果、违约记录等内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合同期3年,合同期内原则上工作不能调离辽宁。 

  (二)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获奖励博士后所在单位负责,每年初将上年考核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实行期满评估。合同期满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期满评估,主要评估博士后工作业绩、科研创新等,评估情况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退出机制。博士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助,退回全额奖励资金: 

  1.非特殊原因,合同期内工作调离辽宁的。 

  2.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等科研诚信问题的。 

  3.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适合奖励行为的。 

  对存在23项问题的博士后,今后不得参评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对失信违规的个人及单位,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要求 

  7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人:高振蕊 

  联系电话:8205 

  电子邮箱:gaozhenrui@iae.ac.cn 

    

  附件1: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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