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意大利国家研究理事会(CNR)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3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两国研究人员之间开展的合作交流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Green Energy(申请代码1须选择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2. Sustainable Unrbanization and Smart City(申请代码1须选择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3. Human Health(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4. Agriculture and Food Science(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5. Physics and Astrophysics(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CNR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万欧元/项。
(四)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意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意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CNR负责资助意方研究人员的相关国际合作费用。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意方合作者应符合CNR对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意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CNR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CNR(中意)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应符合《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NR(中意)”,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预算表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填写入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在意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4. 申请书填写说明。中意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项目参与人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者。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意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意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知识产权及数据共享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接收
中方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所内联系人:聂志文 刘丽 83970315
科技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