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使用情况有关数据的通知

  省直工委《关于转发<关于报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使用情况有关数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本单位党员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并于42前将本单位在324-331日期间,日平均参与度最高的3个和最低的3个党员认证学习组织名称及数据报送至省直工委。 

  请各位职工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届时将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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