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沈阳市科协为深入贯彻落实“兴辽英才计划”和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地促进人才成长,沈阳市科协研究制定《沈阳市科技工作者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和国际科技组织活动资助细则》,现印发给大家,请大家根据要求积极申报。
一、资助范围:1.国际学术交流活动;2.国际科技组织活动。
二、申报时间:全年接受申报,不另发申报通知。每年分三批评审,须根据会议举办时间至少提前1-5个月时间申报,每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如下,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批次 |
该批次申报截止时间 |
参会时间 |
第一批 |
4月10日 |
5月-8月 |
第二批 |
8月10日 |
9月-12月 |
第三批 |
12月10日 |
次年1月-4月 |
三、资助内容:交通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和资料费等。
四、资助标准:根据举办地点不同执行相应标准,举办地在亚洲以外地区,资助最高2万元;举办地在亚洲(含中国港澳台地区,不含国内其他地区),资助最高1.5万元;举办地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资助最高0.5万元。应邀参加国际会议,未宣读论文或作口头报告,只论文被收录的可按相应标准给予一半资助。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专家、参加竞选的科研骨干以及申办在华国际会议筹备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国际科技组织活动全额资助,最高3万元。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附件《沈阳市科技工作者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和国际科技组织活动资助细则》内容。
附件:《沈阳市科技工作者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和国际科技组织活动资助细则》
所内联系人:赵曼茹
联系电话:024-83970316
科技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