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涉侨身份人员的通知

  按照沈阳市侨联的有关通知要求,需要登记我所涉侨身份人员(华侨、归侨、侨眷等),请具有涉侨身份的职工填写附件《涉侨身份人员登记表》,发送至yehanfeng@iae.ac.cn。 

  附件:《涉侨身份人员登记表》 

  联系人:叶汉峰 

  电话:83970311 

    

  相关身份解释如下: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华人】也称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也称归国华侨。 

  【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广义的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港澳同胞】是指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海外留学人员】是指正在海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接受各类教育的中国公民。 

  【海外归国留学人员】是指在海外留学后回国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在海外留学时间不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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