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9月22日截止)

  按照《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2〕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2〕4号)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荐遴选人员范围 

  辽宁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兴辽英才计划”,参加举荐遴选,不同项目的举荐遴选范围不同。在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举荐遴选、优先支持。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举荐遴选条件。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资助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团队负责人)不在举荐遴选范围。担任厅局级及相当层次领导职务的人选从严掌握。 

  二、举荐遴选项目及平台 

  “兴辽英才计划”下设战略科技人才、“带土移植”团队、产业人才和重点领域专门人才4类共12个项目,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带土移植”团队、产业高端人才、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学名师、医学名家、农业专家、金融人才。 

  战略科技人才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为本次重点关注的类别。战略科技人才每年支持250名,其中杰出人才5名左右、领军人才5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200名左右。支持政策:杰出人才给予每人300万元科研经费、60万元奖励;领军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科研经费、20万元奖励;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奖励。 

  其余类别项目如感兴趣可单独咨询人教处。 

  三、有关要求 

  1. 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各项目遴选条件及要求见附件) 

  2. 杰出、青拔的区分引进和培养,已签协议暂未到岗或国外(省外)来辽工作2年内的均按引进申报。 

  3. 杰出人才不重复资助,领军、青拔执行期结束的可以再次申报,但评审将从严。 

  4. 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5. 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 

  6.相关材料请于9月22日(星期四)前报人事教育处。 

  四、联系方式 

   人:高振蕊        联系电话:8205 

  电子邮箱:gaozhenrui@iae.ac.cn  

    

  附件1 

                                杰出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 

  1. 研究方向处于科学技术发展前沿。 

  2. 坚持全职潜心研究,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在本领域具有权威性,能够进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 

  3. 具备较强科技组织领导才能和战略科学家潜质。 

  4. 一般应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作出突出贡献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所填写成果应为近5年成果。 

  3.《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双面打印装订1册),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申报书》为Word格式、《汇总表》为Excel格式,其余为PDF格式(附件按照附件材料清单准备,扫描成2个PDF文件,1—4为身份证明材料,5—9为成果证明材料)。注意PDF大小应一致为A4大小。 

  三、名额分配 

  不超过1名。

 

  附件2 

                                领军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1. 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方向,能够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研究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2. 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基础研究项目和国防军工重大项目研究;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大影响的研究论文;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本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3. 主要精力放在科学研究一线,具备一定科技组织领导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4.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5. 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领军人才)》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需要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字。 

  2.所填写成果应为近5年成果。 

  3. 纸质版材料需要提供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按照附件材料清单准备)一式3份;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Word版)、汇总表(Excel版),正式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要扫描成1个PDF版。注意PDF大小应一致为A4大小。 

  三、名额分配 

  不超过5名。  

    

  附件3 

                                青年拔尖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方向,研究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2. 主持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原创性研究论文;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本领域崭露头角,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3. 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能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4.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 作出突出贡献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渠道及流程 

  1.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所填写成果应为近5年成果。 

  3.需提供《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附件材料清单准备)(双面打印装订)各1份、《申报书》(第二、三项,匿名,双面打印)。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申报书》为Word格式、《汇总表》为Excel格式,其余材料为PDF格式(附件材料扫描2个PDF文件,1—4为身份证明材料,5—9为成果证明材料)。注意PDF大小应一致为A4大小。 

  三、名额分配 

  不超过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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