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工作安排和部署,现开展辽宁省2021年批复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评估工作。
请2021年项目获批复的各学科组、项目负责人,按本方案开展过程管理评估工作。于9月12日前提交项目自查自评总体报告一份以及方案中所需提供资料的纸质材料一份,每个项目单独成册,并随文报送光盘一张,详见附件。
材料报送地点:辽宁省科学技术厅910房间。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邮编:110004。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景红双联系,电话:024-83970317
附件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3: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附件4:自查自评报告
附件5:提交材料清单
科技处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