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才认定通知

所内各部门: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26号)有关要求,现开展沈阳市人才认定工作。沈阳市人才认定是“兴沈英才计划”实施的基础,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认定。

(一)认定层次

分为4个层次: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拔尖人才(D类),其中,A、B、C类作为高层次人才。

(二)认定范围

全职在沈工作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均可提出认定申请(党、政、群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除外)。

(三)认定标准

详见附件1。

(四)认定方式

申请人登陆 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沈阳政务服务APP填写上传基本信息,初审通过后,应在3个月内上传单位复审推荐函

请申请人网上申报后将《人才认定备案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gaozhenrui@iae.ac.cn。备案表信息填写务必准确,以免影响单位复审材料的出具。

(五)相关说明

依据原有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各类人才,按以下方式对应新的人才层次:顶尖人才对应A类人才;杰出人才对应B类人才;“领军人才”对应C类人才;原“拔尖人才”和“高级人才”对应D类人才,保留原有称号,无需重复认定。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O]57号)同时废止。请新申请人员务必按照新文件中标准对照认定。

(六)APP登录方法

   1、登录沈阳政务服务APP,完成注册;


   2、选择个人一件事

3、选择人才认定一件事,按提示步骤申请。


联系人:高振蕊            联系电话:8205

 

                                 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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