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贯彻落实院党组文件《关于在组织人事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通知》

   6月27日,我所召开干部会贯彻落实院党组文件《关于在组织人事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通知》。所领导、党支部书记、各学科组组长、全体机关干部共7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党办主任郭秀银同志主持,所长助理陈欣传达了沈阳分院党组《关于在组织人事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并结合我所实际工作做出部署。
 
   会上,党委书记姬兰柱围绕本次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姬书记指出:中组部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为了进一步树立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协、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提出的新要求,更是今后五年内中央加强党的建设而提出的指导性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管理部门、支部书记要带好头,坚持从严律己,从严带队,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的原则,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使组织工作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更好地为各类人才和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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