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站管理规定(依据2018年《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财务管理规定》制定)

财务管理规定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财务管理规定》,制定《永利娱高ylg060net额尔古纳站管理规定》

  一、 财务管理要遵守国家、中国科学院及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 野外站财务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会计及出纳岗位承担相关岗位责任。分别设置会计和出纳岗位,至少两人分担任务,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三、 研究所财务人员根据台站实际业务情况设置台站的账务会计科目,台站会计核算在设定的账务会计科目下进行会计核算。发生新的业务,及时与研究所财务处沟通,设置新的会计科目。

  四、 台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年末按所财务要求,将年度所有收入、支出纳入研究所年度总账。

  野外台站银行账户只能办理台站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需报研究所财务处审核、备案。银行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五、 各项借款及报销原则上执行研究所《永利娱高ylg060net关于调整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的通知》及《永利娱高ylg060net内部报销管理办法》。

  野外站报销时,应准确、完整地填写报销单所列内容,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提供合法的与支出金额相符的正规发票。各种报销凭证,必须严格审核,完整地履行审批手续。对于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对于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求补齐手续后才能报销。以上票据,均需站内负责人签字。

  六、 收入管理

  1、野外站收据从研究所财务处统一领取,相关人员需按照收据号段领用收据,根据收费金额及事项如实开具收据,作废收据需三联均保持完整并标注作废字样,结算时应上缴当年所有使用的收据存根联,必须与其相关的收入保持金额一致。禁止向外借用和使用其他收据,杜绝出现账外资金。

  2、台站收入按不同经费来源分别核算,主要包括:

  2.1所拨台站运行费:属于研究所拨付的台站运费支持经费,按照研究所基本科研经费使用办法使用;

  2.2食堂餐费收入:属于台站食堂补偿性收入,按照在所备案的台站伙食标准收取,并按照开具的专用收据(开具内容为费)入食堂收入账。用于弥补食堂实际开支。

  2.3宿舍住宿收入:属于台站宿舍补偿性收入,按照在所备案的台站住宿标准收取,并按照开具的专用收据(开具内容为住宿费)入住宿收入账。用于弥补宿舍实际开支。

  2.4测试收入:是指台站依托站平台及站上仪器设备为研究所内部及外部科研机构提供的测试服务收入应签订服务合同,直接入研究所总帐。

  七、 支出管理

  野外台站支出,原则上执行研究所《永利娱高ylg060net关于调整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的通知》、《永利娱高ylg060net内部报销管理办法》以及各职能部门关于野外台站食宿、车辆使用、临时用工、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管理规定执行,具体业务财务规定如下:

  各项经济业务发生时应索取相关合法合规的原始票据,200元以上支出原则上采取公务卡支付,1000元以上原则上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支付。特殊情况不能取得合法发票及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或者银行转账支付的,参照《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科学考察等科研活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制原始票据,由经手人、证明人、站内负责人签字后予以现金支付。

  7.1食、宿支出:主要包括食堂和宿舍日常采买支出。野外站食、宿日常采买支出严格按照《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食宿管理规定》及《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材料采购管理规定》执行,由食堂及宿舍管理员负责采购相关物品,采买原则上索取正规发票且明细单清晰列示所购买物品情况,金额与发票一致。食堂食材等采买物品、宿舍床品备品等采买物品应由设定的验收人员审核签收,并由保管人员填写入库单,必须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涉及大批量且使用期限较长的物品备品还需登记材料出入库账;财务人员审核手续完备、金额准确性、票据合法合规性及签字完备性后,予以付款;台站负责人定期审核签字。

  7.2车辆运行费:主要包括车辆保险、油、过路费、维修保养等支出。报销时严格按照《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审核车辆使用相关手续、金额准确性、票据合法合规性及签字完备性,均确认无误后予以付款。非规范用车产生的费用不予以报销。

  7.3临时用工支出:包括台站所有临时劳务雇工,报销时严格按照《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临时用工管理规定》审核用工规范性,审核雇工劳务费发放表要素齐备性(姓名、身份证号、任务、标准、天数、金额、签字、电话)、标准规范性及审批完备性等,确认无误后原则上银行转账支付。

  7.4材料及固定资产采购支出:包括科研物质、野外实验布置耗材、台站日常运行所需的物品及设备等资产采购,报销时严格按照《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材料采购管理规定》及《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审核手续规范性、金额准确性、票据合法合规性及签字完备性等,确认无误后予以支付。

  八、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额尔古纳站负责解释。     

  食宿管理规定

  为规范食宿管理工作,依据《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管理暂行办法》、《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食宿管理规定》,制定额尔古纳站食宿管理规定。 

  一、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台站伙食标准(30元/人天)、住宿标准(标间240元/间,套间380元/间),报研究所职能部门备案。 

  二、 就餐、住宿人员必须提前向野外站报送就餐、预订房间信息,并按规定结算餐费和住宿费。 

  三、 住宿人员需爱护公物,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损坏宿舍内物品及设施等要按价赔偿。 

  四、 野外站炊事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禁止除食堂相关人员外的其他人员进入厨房。 

  五、 野外站炊事人员要认真负责,所购食品要新鲜干净;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餐厅干净整洁。 

  六、 野外站炊事人员每日登记早、中、晚用餐人数,登记每餐的主食、副食的品种。 

  七、 野外站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食材,再由库管和后勤管理人员验收签字,然后按财务规定登记入帐。 

  八、 住宿人员在站期间,如遇食宿问题,应及时与野外站相关负责人沟通解决,同时积极改进完善管理工作。 

  九、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额尔古纳站负责解释。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研究所野外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安全、节约、高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管理暂行办法》《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制定额尔古纳站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 野外站车辆是为保证科研和行政管理而配备的交通工具,应重点保证科研业务和必要的行政事务用车。站长(主管副站长)对车辆管理负主要责任,由站长(主管副站长)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日常管理、维护和使用。

  二、 野外站设置专职司机,报研究所职能部门备案。司机必须加强业务学习,经常检查车况,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酒后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三、 野外站司机出车填写行车记录,注明用车事由、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并签字,凭当月的行车记录报销油票。用车完毕,须停放在所内、站内的指定位置。

  四、 野外站司机如在野外或者夜间特殊情况加油,不能采取公务卡加油,需填写现金加油说明,由同行人证明,站长(主管副站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销油票。

  五、 车辆保险,需按照研究所要求,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缴纳保险。

  六、 车辆保养及维修,所内报销时按照研究所要求,事先由站长(主管副站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保养取得发票和保养明细,方可入账。在站期间需要进行保养和维修时,经由站长(主管副站长)审批,取得发票和保养维修明细,公务卡结算或对公结算,方可入账。 

  七、 严格按照研究所的车辆备案要求进行日常使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不经领导批准,不外借车,私自外借车辆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八、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额尔古纳站负责解释。

    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为规范研究所野外站的临时用工管理工作,依据《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管理暂行办法》《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临时用工管理规定》,制定额尔古纳站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一、 野外站根据自身需要,可自行聘用长期或短期临时人员,服务台站日常工作,其中长期聘用临时人员需签订用工协议。

  二、 野外站聘用的临时人员(含学科组聘用的临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由野外站统一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研究所及野外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野外站临时用工劳务费,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和工作情况,协商和调整劳务费额度,但劳务费标准必须按照研究所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和搞特殊化。

  四、 临时用工管理:长期聘用临时人员由野外站报研究所人事处审批;短期聘用临时人员由野外站负责管理。

  五、 劳务费发放:长期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由研究所人事处代发;短期聘用临时人员按研究所《科研劳务费管理暂行规定》发放。

  六、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额尔古纳站负责解释。

    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为规范研究所野外站的材料采购管理工作,依据《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管理暂行办法》、《永利娱高ylg060net科研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材料采购管理规定》,制定额尔古纳站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一、 凡使用我所管理的资金进行的采购行为原则上需经喀斯玛科研耗材采购平台采购,如遇特殊情况喀斯玛平台无法采购可进行线下采购,线下采购需填写线下采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采购;

  二、 各类采购行为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采购,达到央采集中采购要求的严格执行集中采购,达到招标要求的要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未达到集中采购要求的自行采购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采用询价的方式,一般应选择至少三家供货单位进行比质比价,条件相近时,优先考虑有本地售后服务点或本地代理商的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必须提交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三、 对于单次采购1万元以上的订单,必须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地址、商品名称、数量、价款、规格、供货期、付款条件、交货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四、 异地材料采购应事前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五、 野外站材料采购应建立采购和验收台账备查,登记购买材料的品名、数量、单价、总价、采购人、验收人等相关信息,验收应由仓库管理员和野外站管理人员共同验收,且验收人与采购人应遵循岗位不相容原则; 

  六、 野外站食堂、住宿等日常物资采购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野外站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在当地采购,建立单独采购和验收台账备查;

  七、 物资采购应尽量获取正规发票,优先使用公务卡、转账结算,如从农户、乡村商贩处采购种子、苗木、临时用实验工具、站内日用品等,不能获取正规发票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依据研究所财务资金结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 野外站所有物资采取登记验收入库后使用;所有采购票据需有经手人、验收人和野外站后勤负责人等签字确认后方可入账;

  九、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额尔古纳站负责解释。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为规范研究所野外站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依据《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管理暂行办法》、《永利娱高ylg060net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制定额尔古纳站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一、 野外站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 野外站固定资产是指野外站的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及动植物土壤标本等;

  三、 野外站应严格遵守各级部门和研究所各类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按规定进行产权登记、资产配置、使用管理、产权转移、资产处置等管理;

  四、 野外站固定资产采购,需由站内工作人员申请,经站长同意,报研究所资产部门审核,严格按照研究所固定资产采购制度执行;

  五、 购置的固定资产,由野外站和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在野外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具备现场验收条件的,可简化验收程序,组建临时验收小组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

  六、 野外站所有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账、领用、报账等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七、 野外站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根据资产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设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记录;

  八、 野外站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批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九、 野外站报废固定资产原则上应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仍然可以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

  十、 野外站应加强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管理,特别是对使用效率低下、或通用较强的测试化验加工等应当建立共享平台,开放共享,提高利用效率。

  十一、 含有剧毒、爆炸性、放射性等物质的仪器设备,由野外站、资产管理部门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安全部门对其使用安全进行监督,以防发生泄漏、丢失和不当使用,避免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

  十二、 野外站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均有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的义务和责任,并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额尔古纳站负责解释。

      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为规范研究所野外站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依据《永利娱高ylg060net野外站管理暂行办法》、《永利娱高ylg060net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制定额尔古纳站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国家安全、治安保卫、保密安全、劳动安全、设备安全、防火安全、网络安全和交通安全等项工作

  二、野外站应严格遵守各级部门和研究所各类安全保卫管理有关规定,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的指示,并督促严格执行,做到安全工作与科研生产、教育教学“五同时”(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三、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整改安全隐患漏洞,对野外站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向主管安全工作所办公室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整改隐患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

  四、对野外站雇佣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教育,抓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帮教,抓好典型,经常开展表扬与批评

  五、发生案件、事故后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或主管所领导报告,要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对案件的侦破和对事故的调查,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拟定改进安全工作措施

  六、野外站对职工及来站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包括日常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

  七、进行季节性及重大安全活动时期的安全大检查,适时进行治安、防火、防雷电检查等

  八、消防管理 

  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管理为本站的重中之重,对吸烟等产生的明火要严格管理,要消除公寓和实验楼的火灾隐患。

  2.水、电由专人管理,并且有专业资格。

  3.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配合消防部门的检查,过期的消防器材一律予以更换。

  4.根据野外站的实际情况,实验室设备设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登记。

  5.备齐消防器材并严格消防器材管理,保持所有消防器材均完整好用;

  6.发现火灾应该立即报警,同时组织抢救并保护火灾现场;

  7.站内工作人员应该全部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8.站内工作人员应该全部懂得报告火警的方法(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火警119报警,详细说明时间、地点、火灾现场情况等等);

  9.站内工作人员应该全部懂得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

  10.站内工作人员应该全部懂得火灾发生时采取自我保护、减轻伤害的方法。

  11.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不准私拉、乱扯电线,不准私自放火烧秸秆,不准私自使用电炉子及电暖气等,杜绝火灾隐患。

  12.实行消防奖惩制度

  13.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警及报告沈阳站负责人,对消防安全有功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章者要严肃处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化学危险品管理 

  14.规定所指的化学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致病菌、腐蚀、放射性等性质的固体、液体、气体等,不包括一般的化学药品。

  15.使用化学危险品进行实验必须谨慎小心,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好保护工作,必要时应有人监护

  16.废气、废水和废物要根据种类分别采取适当措施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17.接触化学危险品、剧毒以及致病微生物的仪器设备和器皿必须有明确醒目的标记使用后及时清洁,特别是维修保养或移至其它场地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净化等处理。

  18.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地方应备齐急救器材和用品,人员须事先了解和掌握消防、急救知识。

  19.一旦发生爆炸、起火、放射性物品泄漏、人员烧伤或中毒等事故,要立即报告;对于知情不报者,按照所内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额尔古纳站负责解释。

  实验室管理规定

  一、任何人使用本实验室,要提前10天与实验室负责人联系预约,并经过台站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实验室内的各种仪器、设备不得擅自借出或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下如须带出,须事先征得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借出的仪器要及时使用、按时归还。 

  三、实验室内的精密仪器须经培训后方可操作,仪器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情况、操作方法及故障处理,并有责任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 

  四、爱护实验室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轻拿轻放,切忌野蛮操作;使用后须记录使用情况;仪器出现问题立即报告。 

  五、烘箱等高温电热设备过夜使用时要预先检查。 

  六、做好物品领用记录,节约使用各种药品试剂;废弃的药品、药剂等垃圾不得随意乱扔,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垃圾,须放入指定容器。 

  七、实验前要对拟使用的药品试剂有所了解,做好必要的防护,在使用挥发性或毒性试剂时,要穿着工作服、戴手套、眼镜、口罩等,以免烧伤、中毒。 

  八、实验室内禁止喧哗和随意走动,不准在实验室内吃零食、做饭或进餐,不许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要保持实验室的肃静和整洁。 

  九、实验结束后,认真清理实验台、地面及使用过的仪器设备和物品,并将所有物品归回原位,检查水、电、煤气和门、窗,确认一切安全后方可离开。 

  十、违反以上规定者,实验室的主管人员可以随时终止其实验。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额尔古纳站负责解释。

  试验样地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额尔古纳站试验样地建设和管理,保护科研样地和监测场所,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CERN对样地管理的要求,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管理的试验样地包括在额尔古纳站范围内一切监测和科研等野外基础设施,例如实验地、永久监测场地、野外的固定监测设施,以及临时调查采样点等,是指用于收集数据或为收集数据服务的地点、场所与固定设施。 

  三、已经纳入额尔古纳站发展规划的样地,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改变或者单独布置试验。其他需改变原有样地性质的,应当征得站长同意; 

  四、任何单位与个人使用额尔古纳站的样地设施等,必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额尔古纳森林草原过渡带生态系统研究站样地设施使用申请表》,报额尔古纳站样地负责人审批,并经站长批准后,方可在特定区域开展相应的研究与试验;使用额尔古纳站样地设施的单位及个人,在每年12月向站务管理委员会报送本年度的研究进展、科研产出及相关总结等; 

  五、使用额尔古纳站样地设施的单位及个人,因违反本制度及《中国科学院额尔古纳森林草原过渡带生态系统研究站样地设施使用协议》等管理规定,或不听从站内管理人员要求的,额尔古纳站有权终止样地使用协议,停止其在额尔古纳站开展工作,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任何单位、个人等不得侵占科研和监测样地,不得以合作、合资或者其他方式,将科研和监测用地改作他用;学生、职工未经样地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在样地里面架设试验设施以及采样;长期监测样地、有规定的实验样地除相关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未经过批准不得进入,需重点防范普通百姓进入样地割草,捕杀蛇、昆虫等动物,还应避免牛、马等牲畜进入样地; 

  七、样地里面的设置需参照CERN以及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维护和管理;各种标牌、标签、号码应齐全完整;水分、气象、土壤、生物等监测方面的设施应保持完好,且运转正常;

  八、外来参观访问人员,须先提出申请,征得站长和样地管理人员同意,并承诺遵守我站的样地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后,方可进入样地参观;参观访问的活动范围应局限在林道内,并且样地管理人员全程陪同。

  九、违反额尔古纳站样地规划和建设的个人及单位,样地管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已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十、样地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站长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赔偿;本站职工与学生违反本制度的,按照造成损失的大小,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赔偿,并由站长上报所行政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如同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照国家法律执行; 

  十一、站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制度的,样地管理人员应给予教育制止,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如同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照国家法律执行。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额尔古纳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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